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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学术论文五不准 《宣布学术论文“五不准”》的告诉

点击:0时间:2024-03-20 18:36:36

继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印发的《宣布学术论文“五禁绝”》的告诉(科协发组字[2015]98号)后,于2017年6月16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品德和学风建造、抵抗学术不端行为的告诉》(沪教委科[2017]48号),再次着重宣布学术论文的“五禁绝”的相关要求,“五禁绝”内容如下:(1)禁绝由“第三方”代写论文。科技工作者应自己完结论文编撰,坚决抵抗“第三方”供给论文代写效劳;(2)禁绝由“第三方”代投论文。科技工作者应学习、把握学术期刊投稿程序,亲身完结提交论文、回应评定定见的全过程,坚决抵抗“第三方”供给论文代投效劳;(3)禁绝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正。论文作者托付“第三方”进行论文言语润饰,应根据作者完结的论文原稿。且仅限于对言语表达方式的完善,坚决抵抗以言语润饰的名义修正论文的本质内容;(4)禁绝供给虚伪同行评定人信息。科技工作者在学术期刊宣布论文如需引荐同行评定人,应保证所供给的评定人名字、联系方式信息实在牢靠,坚决抵抗同行评定环节的任何招摇撞骗行为;(5)禁绝违背论文署名标准。一切论文署名作者应事前审理并赞同署名宣布论文,并对论文内容负有知情赞同的职责;论文起草人有必要事前寻求署名作者对论文全文的定见并征得其署名赞同。论文署名的每一位作者都有必要对论文有本质性学术奉献,坚决抵抗无本质性学术奉献者在论文上署名。本“五禁绝”中所述“第三方”指除作者和期刊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论文代写”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身完结论文编撰而由别人署理的行为;“论文代投”指论文署名作者未親自完结提交论文、回应评定定见等全过程而由别人署理的行为。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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